【本報訊】假結婚案時有發生,保安局表明,若涉案人被確立是假結婚,即使已取得本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境處仍有權宣布其香港身份證無效,且不論涉案人已在港居留多久,入境處也有權將其遣送離境。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處理夫妻團聚類別的單程證申請時,內地當局會把夫婦關係存疑個案的申請人及其香港配偶資料,送至本港入境處作調查;入境處過去三年就一千五百四十二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展開調查,處方會透過不同途徑得來的資訊和情報展開調查。
除透過內地公安機關轉介案件或市民舉報外,入境處也會對持「探親簽注」來港的可疑旅客嚴格審查、於婚姻登記處加強核查可疑婚姻登記個案,及主動調查不法集團透過手機交友及即時通訊等程式、報章、網頁以「搵快錢」及「中港婚介」等字眼,誘使他人參與假結婚勾當的個案。
一三年至一七年期間,入境處共就二千七百四十四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展開調查,拘捕五千二百零八人,當中六百零六人被成功檢控和定罪。局方指,由於刑事檢控中,法院要求舉證要達到無合理疑點的最高要求,加上虛假的夫妻關係並不容易證實,令舉證變得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