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名警務人員就佔領行動期間被指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的上訴聆訊,昨在上訴庭續審。辯方就定罪上訴陳詞後,亦就刑期上訴方面陳詞,指本案控罪並無具體量刑指引,原審以監禁兩年半作量刑起點屬過重;但控方認為原審法官的量刑起點並非過重,亦不應改判緩刑,控方亦指各上訴人的職位雖不同,但屬夥同犯案,刑責理應一樣,刑期不應有別。雙方陳詞完畢,上訴庭押後裁決。
七名上訴人包括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反黑組警長白榮斌及警員劉興沛、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以及觀塘反黑組警員黃偉豪。七人在原審時被裁定襲擊罪成,各判囚兩年,他們不服定罪及判刑,並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辯方律師昨就刑期上訴陳詞指,根據當時社會環境,「佔中」令到包括各上訴人在內的警員構成巨大壓力,各人雖屬夥同犯案,但非有預謀犯案,本案只屬單一事件,而各上訴人沒使用武器,事主亦無嚴重受傷,加上各人均已被還押百多天,認為應可改判緩刑或當庭釋放。其中黃祖成的律師更指,黃服務警隊卅多年,事件可能令他失去五百多萬元退休金及每月三萬三千多元長俸,故望上訴庭輕判。
另外,控方昨回應定罪上訴陳詞指,控方採用的片段均屬可靠及真確,雖然有關的無綫電視片段有四十九秒斷開,但沒有削弱本案檢控程序。上訴庭法官一度詢問,除了原審時傳召無綫新聞製作經理解釋片段屬真確,有否其他證據確認片段真確性?控方指原審時有以其他傳媒拍到的相同片段作為比對,以確認無綫的片段真確,如將兩段片一起播放,會發現情節大致相同。
案件編號:CACC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