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集會未經批准 有法律責任

【本報訊】二○一四年香港爆發佔領行動,警方事後起訴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九人,控以煽惑公眾妨擾等共六罪,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播放案發期間學生衝進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後的集會片段,當中陳淑莊等四人輪任添美道大台主持,持續要求群眾到場組成人鏈阻擋警方,陳淑莊更一度向群眾明言集會未經批准,會有相關法律責任。片段亦觸及戴耀廷宣布「佔領中環正式啟動」,揚言政府若未能回應訴求,行動將會升級。

九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五十三歲)、陳健民(五十九歲)、朱耀明(七十四歲)、陳淑莊(四十六歲)、邵家臻(四十九歲)、張秀賢(廿四歲)、鍾耀華(廿五歲)、黃浩銘(廿九歲)及李永達(六十二歲),其中戴、陳、朱三子同被控於二○一三年三月至一四年十二月二日,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眾地方造成非法阻礙。所有被告均否認控罪。

鍾耀華籲示威者刪網上相片

據控方昨在庭上播放的片段顯示,示威者在一四年九月廿七日晚上仍然聚集,而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則輪番到大台上發言,邵表示已有五萬人聚集,張則向示威者提出應對及拖慢警方清場的方法,而鍾就呼籲示威者往其他地方支援及「反包圍」警方等。

陳淑莊後來向示威者表示,未能就集會成功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告知示威者這已是「無批准的集會」,並「有相關法律責任」,他們可選擇自由離去,但呼籲示威者留守,「人數是最好的保護傘」。鍾及後亦呼籲示威者刪除網上或會招致刑責的相片。

集會持續至翌日凌晨約一時半,戴耀廷在台上宣布「佔領中環正式啟動」,又稱「佔領中環以佔領政總開始」,呼籲示威者一齊開始新的抗命時代,並提出要求人大常委撤回對普選落閘的決定及重啟政改的兩個訴求,若時任特首不能回應他們的訴求,佔中行動將會升級。戴接着叫示威者「大家準備去飲」、「飲杯」等,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張秀賢及鍾耀華則在台上響應。

音響被收 邵家臻號召攔警車

陳淑莊緊接着亦呼叫「飲勝」,並揚言「我哋大排筵席,十萬人一齊去飲又如何」,又與張秀賢和鍾耀華一同呼籲更多群眾前來聚集,更着群眾把訊息散布出去。邵家臻同日稍後在台上稱,所需的音響因警方攔阻而未能搬到集會場地,及後更被搬上警車,往協調的何俊仁、劉慧卿等亦被抬上警車,邵遂召集群眾往攔截警車。

案件編號:DCCC 4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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