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屢爆秘撈醜聞 懲處大細超捱轟

消防處曾涉大規模秘撈,事後懲處被批大細超。一一至一二年間,至少有三次消防員集體秘撈事件,均涉同一間保安公司負責的珠寶展及拍賣會。事件被揭發,有傳是因有執法部門調查珠寶展一宗失竊案時,發現保安公司部分兼職保安為消防處人員,雖然各人並不涉案,但因懷疑有人無申報從事外間受薪工作,惹來廉署介入。

5見習炒魷 另23人僅譴責

廉署曾派員到涉事人員的消防局調查,確認案件不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揭發局內廿八人涉無申請休班時在外間從事受薪工作,並將事件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及消防處跟進。廿八人全屬消防處員佐級人員,當中五人未過試用期,消防處事後將他們試用期延長後革職,另廿三人僅受「譴責」,五年內不獲晉升。

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指出,同袍在外兼職情況並不普遍,處方有指引規管在外從事兼職活動,亦未必會拒絕兼職申請,除非兼職影響正常職務,例如屬體力勞動或有利益衝突。他提醒,同袍即使只是幫朋友,未必有金錢交易,但亦最好都向主管匯報,跟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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