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芝加哥日前又發生警察槍殺黑人事件,這種事本來司空見慣,不足為奇,問題是,今次被殺的黑人並不是歹徒,也不是滋事分子,而是一名盡忠職守的保安,他制服了一名醉酒開槍傷人的顧客,反而被接報到場的警察擊斃,簡直匪夷所思。人們有理由相信,如果該名保安不是黑人,警察絕不會把他誤當歹徒,更不會二話不說就隨便開槍,可見這始終還是種族歧視的問題。在這個號稱尊重自由、民主、人權的國家,警察槍殺黑人事件幾乎無日無之,不僅是莫大的諷刺,而且是極度的虛偽。
反觀香港,日前一名女警為了自衞而開槍打傷一名企圖以鎅刀襲警的男子,結果竟備受非議,有人質疑女警開槍是否合法,有人質問為何不用警棍而用警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更是上綱上線,要求警方公開交代。實際上,任何地方的警察遇到類似事件都會採取同樣行動,如果是在美國,警察絕不會只開一槍,必是連珠彈發,非把對方打成蜂窩狀不可。香港有些人平時言必稱美國,開口國際標準,閉口普世價值,偏偏在這方面不跟隨美國標準,可謂奇哉怪也。
所以說,反智社會必有反智現象。自從佔領之亂後,香港社會變得愈來愈不可理喻,反對派不斷散布「違法達義」和仇警言論,導致許多人是非不分,黑白混淆。加上港府有法不依,執法不公,更是導致香港日益墮落。違法亂紀者逍遙法外,負責執法的警察反而動輒得咎,有些甚至鋃鐺入獄,這究竟是甚麼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