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屍謀殺案被告另兩罪監18月

【本報訊】深水埗前年五月的無屍兇殺案,六旬女保安遭其胞姊的前女婿殺害後至今屍體未被尋獲,而涉案五十二歲被告顏永周早前於高等法院被裁定謀殺等罪成,被判終身監禁。證供顯示顏一直用假身份證留港就業及租住案發單位,他因而被控使用假身份證及非法入境罪,早前提堂時還否認控罪,到謀殺罪成後,他昨日在九龍城法院認罪,法庭判他監禁十八個月,與其終身監禁刑罰同期執行。

用假身份證及非法入境

案情指,被告顏永周於一一年十月七日用印有名字為「陳明」的假身份證,到石硤尾一凍肉店見工,並獲聘為肉類切割工人,工資由每月一萬二千元升至被捕前的一萬六千元。

被告並於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持該張假身份證去地產公司,租用長沙灣道一三二號二樓後座A室作為住所,被告就是在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在爬出此單位到後巷時,遭到因調查謀殺案而埋伏後巷的警員截停拘捕。被告並在之後的會面紀錄中承認是非法入境者。控方指被告有三次非法入境,以及三次管有或使用假身份證前科。被告昨並無聘用律師代表,亦無進行求情陳詞。

案件編號:KCCC 17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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