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虧蝕 公帑需分擔七成款項

【本報訊】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於今年九月開通,政府及其全資擁有的九鐵公司,與港鐵簽署多份協議,包括由九鐵委託港鐵作為高鐵香港段的營運商,為期十年。在此期間的車資收入全數撥歸港鐵,並與中國鐵路總公司攤分,但當高鐵載客量較預測少逾一成半時,九鐵需攤分七成虧損風險,即高鐵虧蝕款項將由公帑負擔七成,若客運量持續偏低時,不僅要承擔虧損,是次免費派車票的費用難免要公帑「埋單」。

政府原預期10年淨袋27億

今年八月港府與港鐵公布高鐵香港段的營運協議,及與中國鐵路總公司達成的票務協議。根據《服務經營權補充協議》九鐵把經營權授予港鐵,而港鐵向九鐵支付的經營費則會按高鐵實際載客量計算,當時預期十年內,九鐵可獲得近廿七億元的淨經營費收入。此外,當實際載客量與預期少逾一成半時,港鐵與九鐵將按三七比例承擔風險,會由九鐵、即公帑分擔虧蝕。

至於港方與中國鐵路總公司達成的票務協議,短途車港方可獲百分之四十五至九十五的票務收入,來往福田站可獲收入比率最高,按本月來回一百五十四元車資計算,港方可獲約一百四十六元。而長途車港方可攤分的比率則較低,由百分之九至七十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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