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美容業界促政府確立成分標準

有生物科技公司今年測試市面上近六十款面膜及面霜,發現兩個台灣紙面膜樣本含有歐盟禁用防腐劑成分,四成面霜生物毒性測試不合格,更有六個面霜樣本含國際禁用的化學防腐劑成分。有美容業界人士批評,政府根本無確立一套禁用或限用成分的標準,令業界無所適從。

指執法飄忽不公平

一般在市面出售的個人護理產品和化妝品,除非產品符合《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中「藥劑製品」定義,或《中醫藥條例》中有關「中成藥」的定義,否則只須符合《消費品安全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及《消費品安全規例》所監管。

「香港根本無自己一套標準,執法部門一時跟呢個,一時跟嗰個,對業界真係好唔公平!」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指出,不時有美容產品被驗出水銀或防腐劑超標,但歐盟、美國和內地針對化妝品禁用或限用成分所佔比例各有標準。他建議港府設立一個禁用及限用成分表,令業界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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