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屍謀殺案結案陳詞 辯方指「死者」或離開香港仍在生

【本報訊】前年五月在深水埗發生的無屍謀殺案,被告顏永周(五十二歲)完成自辯後,控辯昨結案陳詞。法官會由今日開始指引陪審團,料於周三退庭商議。

控方稱入罪毋須指出被告動機

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承認控方並無證據去指證被告殺人的動機,但就強調要證明被告犯謀殺罪,控方毋須指出其動機。控方又指本案環境證供充分,證人的認人證供亦可靠,要求陪審團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陳詞時則指,控方案情疑點甚多,甚至連「死者」是否已死,都無證供支持。辯方舉例指「死者」會否只是離開了香港?因控方並無把她的出入境紀錄呈堂。此外,控方亦沒有傳召涉案單位的鄰居作供,講述被指案發當晚涉案單位有否「特別動靜」等。辯方強調雖然被告選擇作供,但舉證責任始終在控方身上。陪審團在斷案時,應考慮上述謎團。

據控方案情,前年五月一日,六十二歲的地盤女保安員陳秀華於當天放工後便人間蒸發。警方其後發現她失蹤前,最後在她姊姊的前女婿、亦即本案被告顏永周深水埗居所的大廈出現,而被告居所內更發現大量失蹤者之血漬,但屍體至今未尋回。被告被控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兩罪。

案件編號:HCCC 1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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