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司機涉撞斃6歲童 死者父:一生遺憾

六歲男童偕父母在落馬洲橫過一條小路時,與父親「手拖手」遭一輛客貨車撞到,父親被撞飛受傷,男童則捲入車底,頭顱骨折死亡。涉事貨車司機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當日拖着兒子過馬路的父親出庭憶述,在車禍後慌張尋找兒子蹤影,最後只見兒子倒在車底下,任其叫喚卻未能叫醒,他在庭上戚然謂「我保護唔到個仔,已係一生嘅遺憾」。

案中六十八歲貨車司機張其鴻,被控於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在東永安路近青山公路,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導致六歲男童林潤笙死亡。當日救護員到場時發現男童已無呼吸脈搏,且口鼻流血。

指事發前確認路面無車

男童父林明輝(五十三歲)昨供稱,案發日正值他休假,遂與妻及幼子(即死者)一同外出,並沿東永安路一直行至近青山公路交界,打算過馬路。他指之前已多次行經該路段,初時由其妻拖着幼子行,過路前則變為由他拖着。林稱在過路前,已分別望了來往元朗上水的兩邊車道,均是沒有車,他亦曾望向東永安路至青山公路方向,亦確認沒有車駛至,他才拖着幼子過路。

當他們已過路約一半時,他身後的妻子突然大叫「老公,有架九記車啊!」林還未來得及轉頭察看,隨即已遭車輛的擋風玻璃撞上,「我畀車撞飛咗,唔知打咗幾多個觔斗,然後跌落地。」他倒地起身後,沒暇理會自己身體有否受傷,即時慌忙尋找失去影蹤的幼子,並一拐一拐地跑回頭,終見幼子面向天倒在客貨車的車轆旁,「見到個仔喺車底」,他呼叫着幼子,惟對方沒有回應但卻不斷流血,他遂以雙手抱幼子出來,並着妻子報警。父子均送院診治,林在檢查後發現只是手腳擦損,他在醫院內急着求醫生救其子,「佢好後生咋」,惟最終只接獲幼子身故的噩耗。

辯方質疑男童衝出馬路

辯方盤問林,質疑他過路時沒有看清楚東永安路有否車駛至,亦沒有向右望,否則定會看見被告正駕車從青山公路右轉入東永安路,又質疑是其子衝出馬路。林表明不同意,指稱若見到有車,他不會冒險拖幼子過路,且他為人小心,會看着幼子,不會讓幼子衝出馬路。

林接受辯方一連串盤問後,戚然嘆謂,所說的事均屬真實,「好無辜,個仔咁死咗」,又指「我保護唔到個仔,已係一生嘅遺憾,我無講大話啊」。法官則勸慰林指,大家明白其喪子悲痛及要在庭上覆述事件之痛楚,故感謝林到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C 52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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