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電子產品公司 三南亞漢判囚

【本報訊】一班南亞裔男子在前年七月假扮顧客,登門行劫觀塘鴻圖道工業大廈內的一間電子產品公司,掠去數百部手機和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後逃去,財物總值逾一百八十萬元。其中三名涉案的巴基斯坦裔男子事後被捕,控以一項搶劫罪,其中一男率先認罪,餘下兩男否認控罪,但經審訊後,昨日於區院被裁定罪成,三人分別被判囚五年兩個月至六年半不等。

刑期五年兩個月至六年半

兩名不認罪的被告是持香港身份證的首被告HUSSAIN NAVEED(廿二歲),以及持行街紙的次被告USMAN MUHAMMAD(廿九歲),控罪指二人與早前認罪、持行街紙的第三被告MUSTAFA GHULAM(廿五歲)於前年七月十二日,搶劫涉案電子產品公司約二百廿九部iPhone、九十四部iPad、一部Macbook和一百零六部其他品牌的手機。首及次被告被裁定罪成後,分別被判囚六年及六年半,至於認罪的第三被告則判囚五年兩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7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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