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盜$29耳機 休班警罰$2000

【本報訊】休班男警去年在深水埗一間店舖盜竊一對價值廿九元的耳機,退休後昨日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罰款二千元。他稱駐守水警時因腰部受傷調任文職,經歷事業低潮,加上母親及胞妹被診斷出患腦瘤及乳癌,令他情緒出現問題,甚至需要在醫院精神科留醫達兩個月,裁判官鼓勵他要走出低谷,積極生活。

將屆退休年齡的五十四歲被告張志良,八七年加入警隊,上月提早退休。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廿一日,在深水埗福華街福仁商場的一間地舖內,偷竊一對白色耳機,價值廿九元。案情指,被告在店內購物時,從貨架上拿了兩條充電線及一個耳機,之後將耳機收入褲袋,僅拿充電線去付款。店員目擊其犯案過程,將他截住報警。

官勸努力走出低谷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本來駐守北區水警,但一次執勤時他意外墮坡腰部受傷,之後要轉到警署報案室擔任文職,自此他感到自己「無用」及人生失意,出現焦慮、抑鬱,甚至有自殺傾向。禍不單行,他母親及胞妹更先後被診斷出患腦瘤及乳癌,他因而情緒受困擾,須求助於警隊心理服務,才知悉自己的問題,並曾於聯合醫院精神科留醫達兩個月。律師強調被告一直奉公守法,就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案中物品價值不高,被告過往背景良好,且坦白承認控罪顯示悔意,遂判他罰款二千元了事。裁判官更特意勸告被告,說他仍算年輕,日後仍能活出精彩人生,縱然過去他與家人均經歷不如意,希望他能積極努力走出低谷。被告聞言悲從中來,嗚咽着回應說明白。

案件編號:WKCC 106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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