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謀殺案被告:劏房無鎖 同鄉可自出自入

【本報訊】前年五月在深水埗發生的無屍謀殺案昨於高院續審,涉案五十二歲被告顏永周出庭作供,他否認殺死女死者:「梗係冇啦,嗰個我阿姨嚟 (口架)嘛!」他又指若果他殺了人,便不會繼續居住於出事的單位「等人拉」,並形容「白癡都唔會咁做」。他又指,其單位有不少人自出自入,對單位內有死者血漬的事,他全不知情。

承認曾向死者借二萬元

被告被控在一六年五月一日在其長沙灣道怡家大廈的單位內,謀殺其前妻的阿姨陳秀華(六十二歲),並阻止其屍體合法埋葬。被告供稱,租住的涉案劏房單位,他除了自住外,也會招待同鄉度宿。因他不喜歡袋鎖匙,家裏又無貴重物,故他把鎖匙放在單位大閘頂,方便熟人自行出入。他稱有四位同是偷渡來港的男同鄉會在他家度宿,他被捕前最後見過的那個同鄉叫「阿凱」。被告特別澄清,阿凱的名字不是海洋的「海」。

被告又指,死者陳秀華有時會跟她姊姊陳秀珠,亦即被告前岳母上來作客,死者也會自行去他家。被告曾在一五年的農曆新年前問死者借二萬元周轉,過年後即還清。他知死者有做放債收息,在一六年三月找過他幫忙「收數」或介紹收數佬,惟被告拒絕。

被告稱在案發當晚,他七時許放工回家,吃了個杯麵和看一陣電視便睡覺,至翌晨一時許再落街食消夜和去了按摩,之後每日正常開工收工,直至被捕時都無特別事發生過。對於單位被發現有大量死者血漬,他表示完全不知原因。當被問到有否殺人時,他回應說:「梗係冇啦,我阿姨嚟o架嘛,我仲教佢個姪仔(即陳秀珠的兒子)點去報警,如果我做嘅我一早走咗啦!」

案件編號: HCCC 1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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