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邨遊樂場是不少兒童成長的搖籃,但有專家指香港遊樂場設計單調,負責管理兒童遊樂場的房屋署及康文署對兒童發展需求缺乏深入了解,往往交承辦商處理,考慮的焦點亦偏重安全性,「例如滑梯太高會不會容易跌傷,鞦韆會不會太危險」,只求不會發生嚴重意外便可。結果遊樂場設計千篇一律,窒礙兒童智能和體能發展需要。
智樂兒童遊樂協會環境顧問袁漢昌批評,本港缺乏遊樂場設計準則,僅依賴承辦商一手處理,就連安全規管亦只懂參考國際準則,一個遊樂場若只追求安全要求,小朋友或只能在場中玩捉迷藏或踢球。袁批評本港兒童遊樂場的設計單調,窒礙兒童智能和體能發展需要,即使標明適合三至十三歲的兒童遊玩,但實際只適合幼童參與。
以葵芳邨兒童遊樂場為例,不少幼童均集中在吊橋玩耍,大多是跑和跳。袁認為,由於此遊樂場只提供攀爬、瀡滑梯及跑動元素為主,「可能遊樂場對這班小朋友已經冇挑戰性,所以集中喺吊橋,因為最難已經係呢個」。
他續指,外國同類設施的安全標準會涵蓋兒童成長發展需要,例如體能考驗和感觀需要,前者包括攀爬、平衡搖晃和旋轉等,後者則是觸摸、聆聽和視覺刺激;後者所提及的設施較為缺乏,「即使有相關設計,都未能夠滿足兒童感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