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箍頸後亡的哥裁定不合法被殺

六旬的士司機因車資問題與乘客爭執,結果驚動警方,司機被捕時遭警員涉箍頸凌空拉上警車,導致他頸椎移位,他留院癱瘓臥床一個月後因脊髓神經重創引致併發症死亡。死因庭經過多日研訊後,陪審團昨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殺」,連日旁聽時表現沉默的遺孀聞判禁不住激動哭泣,死者的長女感激研訊解答了折磨家人六年的疑團,恰逢昨天正是父親生忌,她重拾歡顏說:「終於將公道還番畀佢!」據悉,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將跟進案件。

陪審團向警方提四建議

死因庭四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六小時後,以三比二裁定死者陳輝旺(終年六十五歲)因遭人箍頸提起受傷促致死亡,故裁定陳是「不合法被殺」。陪審團並向警方提出四項建議,包括在警車內安裝具錄音功能的閉路電視系統、培訓警員搬抬被捕人之技巧、除非被捕人拒絕,否則警方應盡快通知其家人、以及若警員意識到可能傷及被捕人,應盡快通知醫護人員及詳述有可能受傷之部位。

死因裁判官在裁決後向死者遺孀李少娟和兩名女兒表示慰問,祝願她們早日走出哀痛,「多多保重」。代表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感激研訊各方協助,並說:「陳先生依家可以安息喇!」遺孀在散庭後向蘇舉起勝利手勢,然後緊抱蘇痛哭。

長女稱將追討民事索償

長女陳盈康說,對研訊尋回事實和公義感開心,冀相關機構跟進時「以行動回應社會期望」,待跟進完成後將繼續處理追討警方的民事索償。至於「箍頸警」林偉榮的代表律師則指沒有回應。死因研訊主任稱本案將轉交律政司跟進。

這宗導致人命損失的事件緣於一宗尋常交通糾紛,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晚,死者陳輝旺接載日籍乘客齊藤貴裕至西隧九龍出入口收費亭時起爭執,兩人下車糾纏期間雙雙倒地。閉路電視拍到陳兩度拳打乘客,惟陳自行報案則稱自己受襲。隸屬西九龍衝鋒隊的警員林偉榮、馬振康、警長羅偉民等到場調查時,陳拒絕合作,警員遂以襲擊罪拘捕陳,並合力將陳制服及反鎖手銬。當警員將陳帶上警車期間,林從後箍陳頸提起,然後扭轉陳身體放入車廂,閉路電視攝得事發經過。

任專家證人的醫管局骨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李淵粦早前供稱,陳遭林箍頸提起並將頭部扭轉九十度後,四肢隨即開始失去活動能力,推斷林的一連串動作正是死者頸傷成因。林作供時辯稱他本想箍死者雙肩,但因死者掙扎變成箍頸。據裁判官引導陪審團時指,若裁定陳「不合法被殺」,陪審團必須百分百肯定林蓄意作出相關一連串動作,包括林明知箍到死者頸,仍繼續將他提起。

案件編號:CCDI 47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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