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薪津案 梁頌恆申延交抗辯書獲批

【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早前入稟區院,分別向二人追討已支付的薪津,涉及金額合共一百八十六萬元。其中梁頌恆的案件昨日提訊,梁親自到庭陳詞指,因他近日有多宗民事及刑事訴訟纏身,未及準備本案的抗辯書,故申請延期呈交抗辯書,獲聆案官批准。

准下月20日前遞交

被告梁頌恆向聆案官表示近期官司纏身,要求延期廿八天遞交抗辯書。原告行管會一方則反對,指狀書早已交給梁,梁應有時間處理。聆案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批准梁可於下月二十日或以前遞交抗辯書,但若梁未能依時遞交,將失去遞交抗辯書的機會。聆案官亦下令梁須支付昨日的堂費四百五十元予原告一方。

案件編號:DCCJ 4497/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