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真無知 漠視通訊辦非法搜證 民間電台獲放生

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阿牛)涉嫌非法廣播而被起訴,揭發律政司水平低劣導致「檢控大漏洞」!案中兩名被告原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票控三罪,但辯方在案件開審後發現重大檢控失誤,原來通訊辦職員本身並無官方豁免權,在接收非法廣播時亦涉觸犯了《電訊條例》,屬非法搜證兼自招入罪,惟代表控方的律政司竟懵然不知。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時,律政司決定不向涉嫌違法的通訊辦人員發出豁免起訴書,作為控方證人的通訊辦人員因此亦拒絕出庭作供,裁判官最終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兩名被告當庭獲放生。

律政司昨回覆查詢時,隻字不提案件涉及的重大檢控失誤及會否修補相關條文的漏洞,僅表示本案控方證人在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不作供,在此情況下,裁判官只能裁定表證不成立,不存在誤告的情況,又指「被告被法院定罪與否,原因很多」。通訊辦則回應稱,通訊事務管理局會研究本案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故暫不會評論裁決和相關問題。

控告無牌持電訊設備及發送訊息

曾健成(六十歲)及民間電台的經營公司海昇科技有限公司,被票控無牌維持電訊設備及藉未領牌電訊設施發送訊息等三罪;根據傳票內容,被告於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在尖沙咀天星小輪下層入口對出,並無持有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批給的牌照或以通訊局批給或設立的適當牌照的情況下,維持電訊設備及藉該電訊設備發送訊息,違反《電訊條例》第八及二十三條。

通訊辦職員收聽 無官方豁免權限

案件今年七月開審,控方傳召首名證人、通訊辦署理助理電訊監督姜炳輝作供,在完成主問後,辯方大狀郭憬憲發現通訊辦並非獲官方豁免的政府部門,職員本身並無官方豁免權,故在接收非法廣播時亦涉嫌觸犯了《電訊條例》,即以非法的方式搜證。

控方代表曾爭議通訊辦是否有官方豁免權,亦一度考慮向各控方證人發出豁免起訴書,當中包括涉以手提電話「非法」接收民間電台訊息的助理電訊督察鍾耀文及助理電訊監督吳少文等通訊辦證人,控方並以需諮詢法律意見為由多次申請案件押後。

官:技術性脫罪 拒辯方訟費

至昨日案件續審時,控方表明基於「某些原因」,決定不向各控方證人發出豁免起訴書,因此,已出庭作供的姜炳輝表明不會再接受辯方盤問,其餘控方證人亦拒絕出庭作證,裁判官遂只能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將兩名被告釋放。辯方隨即向法庭申請訟費,但裁判官認為被告在現場有設置非法廣播儀器,明顯自招嫌疑,本案亦只是技術性脫罪,若批出訟費會「打擊司法良知」,故拒絕訟費申請。

辯方大狀郭憬憲在庭外形容控方今次做法是「告人之前自己先葬身火海」,即先要通訊辦職員非法取證再票控他人非法廣播,「警察都唔可以用非法手段取證啦」;郭又指,條例亦指明即使有豁免權,也不能以收音機以外的儀器接收訊息,但本案通訊辦人員皆以手提電話作接收儀器。阿牛則指,民間電台案「打足十二年官司計埋今次贏咗兩次」,他估計律政司之後仍會檢控,「到時再諗對策」,對本案結果表示欣喜。

案件編號:ESS 41118-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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