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撤強積金對沖 補貼加碼至300億

商議多時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劃線方案出現突破性發展。消息指,行政會議昨通過讓步方案,構思方案的框架維持劃線方式及對僱主兩層補貼,但修訂政府對僱主補貼期,由原建議的十二年延長至廿五年;補貼金額亦由原來一百七十二億元,增至最新近三百億元。有關方案料在下周三(10日)公布的施政報告出台,再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勞顧會資方委員施榮懷稱方案可以接受,較原建議有很大進步,政府增加「落水」,也回應了商界對中小企難以應付取消對沖的憂慮。勞顧會勞方委員鄧家彪冀在二○二○年內可完成立法,令僱員強積金不再「被沖走」。

截至去年底,僱員的強積金因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被沖走三百六十五億二千八百萬元。行會昨日通過的方案,維持方案實施日期後不可對沖,由僱主專項儲蓄戶口支付相關開支。按建議,僱主要按僱員每月收入百分之一向專項戶口供款,供款至所有僱員年度收入百分之十五可停止;遣散費及長服金以最後月薪三分之二計算,上限維持三十九萬元。

政府將提供兩重遞減補貼

由於預期並非所有僱主的專戶有足夠儲蓄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政府將提供兩重遞減式補貼,第一層,不論公司規模,政府首三年會補貼相關支出的一半,補貼由第四年起遞減,至第廿五年由僱主自行負擔。如僱主專戶不足支付,則可申請第二層資助。

勞資雙方早前就政府在今年三月提出建議方案展開磋商,由於該方案指九成九大型企業專戶有足夠資金應付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故十二年期資助只可協助八成中小微企應付開支,五大商會反對此建議,要求政府提供永久承擔。

勞方:如僱主反對屬貪得無厭

其後,政府願加強支持中小企業,商會亦改口要求政府作長期承擔,勞顧會勞資雙方亦達成不反對取消對沖的共識,政府希望明年底前提交立法會修例。

身兼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永遠榮譽會長施榮懷指,廿五年資助期應可幫助中小企過渡,但對於實施日期後一段時間成立的公司,希望政府承擔更多責任,由成立起計廿五年資助。代表工聯會的勞顧會勞方委員鄧家彪則指,如僱主繼續反對新方案,則屬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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