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化身內地「大款」於去年四月到中環國金中心的金行內豪買,精心挑選多項首飾金器後,「霸氣」地拿出信用卡支付六百多萬元人民幣(約七百五十萬港元)的帳單,惟該卡的卡主疑另有其人。同一時間,內地的真正卡主接到銀行通知,其信用卡有巨額消費,即時報警揭發。「豪客」當時成功購物後已逃之夭夭,警方憑閉路電視錄影掌握其身份,終在前日將他拘捕。
涉案廿九歲被告馮俊傑,報稱無業,現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昨解往東區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十月廿九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就從相關的銷售單據上起出的指紋進行核對。
控罪指,被告於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內的「周生生珠寶金行」內,虛假地表示自己是一張中國工商銀行銀聯簽帳卡的卡主高杰,以作出一項合共人民幣六百六十多萬元的不誠實交易。
控方反對讓被告擔保外出,指控罪嚴重;而且在認人手續中,事發當日負責接待被告的金行職員已將他認出,故針對被告的證據非常有力。擔心被告若保釋外出,有機會棄保潛逃及干犯其他罪行。
控方並在庭上透露,被告於事發當日到案發金行光顧,逗留了數小時選購了多項首飾金器,並以銀聯扣帳卡付款後離開。惟真正卡主在內地收到銀行相關的扣帳通知,即時報警求助。警方翻查金行的閉路電視紀錄掌握被告身份。
被告昨出庭應訊時的打扮「平凡」衣着普通,他透過法庭的當值律師,向裁判官申請以五千元保釋外出候訊,並承諾不離開香港,當律師提到他的父親剛接受心臟手術時,被告突然情緒激動痛哭不止。
惟裁判官以案情嚴重、且針對被告的證據有力,加上他有機會棄保潛逃為由,否決被告的保釋申請,下令在案件押後期間將他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ESCC 236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