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營運商簽守則 共享單車禁擺放市區

【本報訊】共享單車違泊亂象有望絕迹市區。運輸署昨公布《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並與四間共享單車營辦商簽署營運備忘錄。守則訂明,基於道路安全考慮及市區內缺乏完備的單車徑及路旁單車泊位,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而運輸署會在適當地點增建不少於三千五百個單車泊位。

運輸署於今年六月與四間營辦商合作在大埔區推行為期兩個月先導計劃,令大埔區潛在單車違泊黑點的單車數目下降約六成;署方昨與四間共享單車營辦商簽署營運備忘錄,落實支持《守則》,營運商包括HobaBike、Ketch'up Bike、LocoBike及ofo。

冀解決違泊阻塞問題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表示,留意到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發展至今,於新市鎮內最高峰使用量已達到每天接近一萬人次,同時亦引起違例停泊及阻塞通道等問題。對於單車違例停泊黑點,政府相關部門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及進行清理。

《守則》訂明五個範疇,由於道路安全及市區內沒有完備的單車徑及路旁單車泊位,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而營辦商應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主動向用戶提供適切協助;設立實地巡查機制;建立處理查詢及投訴服務熱線;以及回覆查詢及投訴服務承諾等。營辦商亦須向政府提供營運數據作監察和分析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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