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隸屬警隊新界南交通部一名年輕男警員,在休班期間駕駛私家車時,疑在彎位甩尾越線,將對面線一輛電單車撞倒,鐵騎士傷重身亡。休班警事後被控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於沙田法院提堂。控方表示案件將轉往區院審理,並要求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廿六日再訊,以候相關的轉介文件。
廿七歲被告唐建偉,報稱公務員。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三日,於大埔公路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林日安死亡;被告續准以一萬五千元擔保候訊。
據早前報道指,事發日下午,死者駕駛電單車駛至大埔公路沙田嶺段油站前彎位時,遭越線迎面而來的一輛私家車撞倒,死者連人帶車反彈十多米撞上一個交通指示牌後墮地受傷昏迷,頭盔亦甩脫,送院後不治。
案件編號:STCC 390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