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政策遜色 忽視婦女權益

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較早前在網誌提到,建議有薪產假由十周延長至十四周,並由政府全數資助額外開支。我作為一位在職媽媽,並一直關注婦女權益,也想就此議題與大家分享一下感受。

現時,特區政府除了面對最嚴峻的土地房屋問題外,人口老化、勞工短缺、生育率偏低等也是迫在眉睫的社會問題。改善生育待遇雖然不是解決以上問題的答案,但對比鄰近地方的產假,內地是十四周,時常被用作與香港比較的新加坡,現時是十六周,韓國則是十二點九周,香港的生育待遇明顯較為遜色。而且,目前十周產假條例,已有二十三年未有任何檢討及修訂,所以香港要繼續保持國際化城市形象及「與時並進」,政府必須盡快實施此建議。

對商界而言,改善生育待遇亦可減少人才流失。每間公司不論規模大小,人力資源也是公司最寶貴資產,要栽培一位好員工也需要很長時間,我相信每位僱主都不希望人才因生育而被迫放棄事業,雖然仍有僱主對此建議不甚支持,理由是另覓替工相當困難。

其實,僱主應多加深思,假如政府能在商界配合下推動家庭友善政策,讓在職媽媽時間分配得宜,許多婦女也不必在家庭與事業之間作出抉擇,生育後更願意全心全意留在職場,從而增加勞動力,將有助改善現時「難請人」的惡性循環效應。

對媽媽來說,十四周產假是遲來的基本權益,由於生育消耗極大體力,不少醫生已指出,產婦需要最少三個月休息時間,身體才能完全復原。而且,世衞亦強調母乳是初生嬰兒最好的食物,建議媽媽餵哺母乳最少六個月,讓嬰兒得到足夠抗體,確保將來健康成長。我認識很多在職媽媽,都在十周產假後忙着重新投入工作,因而無奈停止餵哺母乳。所以在職媽媽能夠有充足休息,亦能為嬰兒提供額外四周的母乳,也是非常合理的基本權益吧!

多管齊下 增教育居住支援

雖然政府早早便應檢討產假,但「有心唔怕遲」,我樂見政府踏出這「多贏」的一步,我對此大力支持。但如果要鼓勵生育,政府需要多管齊下,夫妻計劃生育時,一般考慮的重要因素是居住環境、教育制度、育兒支援等。以託兒服務為例,現時日間託兒中心嚴重不足,較早前亦有數據指出,香港現時有超過十多萬名的六歲以下兒童,但全港託兒中心名額卻只有數千個,可見香港在支援在職媽媽上仍有很大改善空間,希望政府能加快推動家庭友善政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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