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律政司龜速檢控為哪般

本月二十八日是違法佔中四周年,警方的最新數字顯示,如今四十八名佔中搞手中,僅九人被檢控,包括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有報章指相關案件將於十一月正式開審。而餘下三十九名佔中搞手,包括有佔中「幕後黑手」之稱的壹傳媒黎智英,事隔四年仍未繩之以法。

今年初筆者曾追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處理佔中案進度,質疑過去一年涉及佔中案的檢控數字低,很多佔中搞手至今仍未被檢控,相反,較佔中遲發生的一六年旺角新春暴亂,不少涉案者已被定罪入獄,質疑有關現象與佔中搞手有不少知名人士、令律政司「唔敢掂」有關。佔中發生後已形成破窗效應,令不少年輕人以為佔中不會「畀人拉」,以身試法,正如之後發生的旺暴,以及宣揚港獨的行為愈來愈猖狂等。

市民不斷投訴政府「講一套做一套」,雖然高調譴責佔中,但實際上「放軟手腳」,律政司於佔中檢控「龜速」,令香港法治不彰。律政司司長於近期多個民調的高官評分均「包尾」,可見市民不滿律政司拖延執法。

先有暴力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為「佔中」揭開序幕的三名學生領袖,被終審法院判決釋放,之後有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而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的十三名被告,被判決刑期上訴得直。相反,執法者卻淪為階下囚。難怪市民要問:為何獲放生和龜速檢控的往往是反中亂港者,而快速受刑罰的多是愛國愛港人士或盡忠職守的執法者,究竟是為哪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