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愈來愈多人自購艾灸產品進行治療,市面亦有不少店舖出售艾灸產品,惟據《中醫藥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中藥材零售和批發、中成藥批發或製造都必須向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申領牌照,不得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
市面上的艾灸產品可純粹由艾絨為原料所製成,加上其他藥材如桂枝、丹參或白芷等,而即使產品無任何醫療聲稱功能,亦屬附表二中藥材,出售需領有中藥商牌照。惟記者在按摩店內亦不難發現艾灸條出售,每盒約三十元,店員稱可自行購買回家進行艾灸,只要小心認清穴位便可。惟該按摩店並不在中藥材零售商名單之中。
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亦指,近年不少人購買艾灸產品自行艾灸,惟不當使用可致灼傷或感染,而燃燒艾灸產品時更可能影響家居安全。衞生署回覆,署方有既定機制監察市場上銷售的中藥產品,如發現違規行為將依法處理,相關罰則為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由一六年至今,共有二十宗非法銷售或管有附表二中藥材或未經註冊中成藥而被定罪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