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港大 偷電腦 積犯囚22月

有易服癖、盜竊癖及染有毒癮的男積犯李鴻發,過去廿年屢次在不同大學校園內干犯爆竊、偷拍及偷窺等罪行,多次出入監房的他,今年四月又重施故技,涉爬窗潛入香港大學建築系的學生工作室,偷去屬於兩名學生的兩部手提電腦,其行為被閉路電視拍下而無所遁形,最終被捕。他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法官認為他是咎由自取,判即時入獄廿二個月。

有易服癖需覆診

控方在庭上透露,四十一歲被告李鴻發案底纍纍,過去有十六次定罪紀錄,涉及共六十三項控罪,當中四十項更是與不誠實罪行相關。而根據過往案件,法庭為被告提取的各項專家報告指,被告有逾廿年的易服癖心理問題,需定期覆診,他亦有吸食冰毒的惡習。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是因心癮犯事,指被告多年前因其他案件,需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輔導,當時亦指他患有偷竊癖。

案發時吸服冰毒

被告接受治療後重返社會,曾有改變返回正途,並覓得倉務員職位;後來卻因公司重組被調任做兼職員工,正處人生低潮的他又重遇毒癮朋友,而他在案發時便因吸服了冰毒,到香港大學遊蕩時起了盜竊念頭才犯案。

而案中被他盜去的兩部手提電腦,原本放在被告居所內,卻因居所失火而令電腦盡毀,故未能賠償事主,被告對此表示歉意。辯方強調被告犯案非因金錢理由,而是心理問題所致。

案情指,本年四月六日早上,兩名港大建築系學生把MacBook手提電腦,留在只有拍卡才能進入的學生工作室後離去,翌日中午二人返回工作室,發現電腦不翼而飛,遂報警求助,警方其後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於四月七日早上爬窗進入工作室並偷去兩部電腦。

案件編號:DCCC 63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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