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止議員職務案 蘇嘉豪棄上訴終院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就立法會議決中止其議員職務上訴案,終審法院主理案件法官利馬決定不審理案件,蘇昨發聲明,決定不向終審法院評議會提出上訴。

聲明指,案件主理法官詳細闡述及解釋不審理案件的理由,又形容這場官司非常正面,可反思凸顯澳門獨特的核心價值,有助促使立法會未來更嚴謹遵守法律,並尊重由市民選出代議士的權利。

蘇於去年十二月因被控「加重違令罪」,立法會暫時中止其職務,而停職七個月後,法院通知立法會有關刑事案件已結束,蘇現已恢復議員職務。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