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增三千宗家暴 精神虐待毀配偶自信

【本報訊】家庭暴力一單都嫌多!社會福利署新增虐待配偶紀錄,本港每年約有三千宗新增舉報個案。香港家庭福利會調查二百八十四名受虐婦女發現,百分之九十八曾經歷精神虐待,有婦女被丈夫日夜辱罵,長期擔驚受怕誤以為「錯是由她而起」且失去信心,更將子女被丈夫痛打的責任歸咎於自己身上,後經專業人士協助才走出陰霾。

育有三名子女的Emily與丈夫結婚十九年,丈夫動輒便對她惡言相向。她指:「每日都鬧我,又話我蠢、白癡,搞到我真係覺得自己好蠢。」「同佢一齊行,會話我好似阿婆咁,唔襯佢。」Emily因而自我形象低落,對自己毫無信心,更要仰丈夫鼻息做人:「唔敢直視佢,只敢偷偷望佢。」

Emily說有時候子女的童言童語無意間激怒丈夫,他會體罰子女,Emily更感到這些都是因為自己「蠢」所致,亦因「家醜不出外傳」沒尋求協助。終於有一次,Emily因「講錯野」被丈夫趕出家門,經協助下到庇護中心暫住,透過參與小組活動重新建立自信。

除精神虐待,調查結果顯示,百分之六十三受訪者曾受身體暴力,百分之三十五曾遭受性要挾,而百分之三十五受虐者曾因施虐者暴力導致身體受傷,更有多於百分之九十受訪者曾遭受到一種或以上的虐待。

平均暴力事件後第五年才報案

受訪者平均在發生第一次暴力事件後五年才向社工等專業人士求助。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副教授蔡惠敏認為,受虐婦女遲遲未肯尋求協助,原因除了「家醜不出外傳」外,一般婦女會認為「一報警頭家就散,一求助就要離婚」。她強調,報警只想停止暴力,保護受虐者及子女,至於離婚與否則是後話。

家福會於一二年開始,舉辦「心蓮心、齊踏暴」計劃,協助受虐婦女及其子女解決身、心問題,令婦女向社工求助或舉報時間平均縮短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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