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勝和案 九被告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本報訊】警方臥底於一五年滲入黑幫和勝和,潛伏一年多搜證後採取行動,拘捕多人。其中九名被捕男子合共被控聲稱是三合會幹事、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和毆鬥等廿四項罪名,其中一名被指為紅棍的被告,涉嫌聲稱獲「上海仔」支持成為下屆坐館。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法官裁定九名被告被控的所有控罪全都表證成立。針對案中臥底早前在庭上就一次「和頭酒」所作的證供,辯方昨傳召了一名大牌檔女經理作供,她也是辯方的唯一證人。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廿四日),讓控辯雙方就案件進行結案陳詞。

辯方女證人被質疑說謊

案中臥底鄭皓瑋早前供稱,在行動期間,綽號「英傑」的首被告陳家建和同屬和勝和的「的士偉」有糾紛,鄭曾跟隨首被告到石硤尾一間大牌檔吃「和頭酒」,席間第四被告陳嘉漢以和勝和元老身份調解。臥底又指,當時坐在大牌檔室內,室內只擺放兩張枱。第四被告一方昨傳召涉案大牌檔的梁姓女經理作供,梁指大牌檔室內共擺放六張枱。惟控方質疑根據梁所描述,大牌檔室內不可能擺放六張枱,指梁說謊。梁否認。

本案九名被告依次為陳家建(四十六歲)、張仲榮(四十六歲)、冼寶明(六十二歲)、陳嘉漢(八十一歲)、蔡明陽(廿三歲)、張浩賢(廿四歲)、黃俊楊(十八歲)、潘浚倡(十七歲)及黎家龍(四十一歲)。他們被控聲稱是三合會幹事、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和毆鬥等共廿四罪。其中首被告涉九罪,包括涉聲稱是和勝和「紅棍」,而次被告被控一罪,涉聲稱是和勝和坐館。

根據鄭早前作供,他在行動期間曾經和綽號「梁震英」的男子等,到葵涌邨尋找敵對的「陀地」。惟眾人最後找不到「陀地」,無功而還。而鄭為跟隨首被告,把一個載有卅六元六角圓形硬幣的利是交給對方,首被告收取後稱:「你哋以後響朵,響勝和,大佬我英傑,阿公大飛哥,我係勝和係426」。

鄭又指,首被告曾表示:「依家我哋同元朗勝和同荃灣勝和聯成一線。囝囝同上海仔都撐我做下屆坐館。」

案件編號:DCCC 808/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