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假如社會有罪案發生,會先由不同的執法部門依法行事,搜集證據及拘捕罪犯,最後由作為香港特區政府法律顧問及司法檢控者的律政司負責檢控,將罪犯繩之以法。然而,近年律政司在執行職務方面「甩轆」不斷,律政司的專業性備受各界質疑。
最近有一宗高利貸案,律政司向兩名涉嫌放高利貸及洗黑錢的財務公司職員發出免予起訴書,事後被法官炮轟「無心機睇文件」,直斥涉事一人刑事案底差劣,另一人則在關鍵事件大話連篇,結果呢?就是案中合共九名被告全部脫罪,即是說,律政司連基本的檢控工作都做不好。這並非個別例子,再稍早前律政司就一宗小學教師洩露試題案,引用「不誠實取用電腦」檢控,但被高等法院指出是錯誤理解該條條例,結果大量有關偷拍的案件被迫擱下,暫緩處理。
兩宗案件均顯示,律政司態度慵懶,不能接受。莫說是律政司,即使是一般打工仔,看文件都只是基本工作,今次被法官直斥,反映部分律政司職員的工作態度連打工仔都不如;其次是律政司為求方便,竟視「不誠實取用電腦」為「百搭」條例,最終被法院踢爆,公眾對律政司的專業性自然大大質疑。更重要的是,因為律政司的「甩轆」,令執法部門的努力付諸東流,嚴重打擊執法部門士氣,這是律政司應有的表現嗎?
更不用說律政司在檢控上「揸小放大」,執法部門在非法「佔中」拘捕近千人,又「預約拘捕」四十八名佔中搞手,結果呢?目前只有九名佔中搞手被提控,包括壹傳媒黎智英在內的其他人則繼續逍遙法外。又例如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事件發生至今逾年,律政司仍無跟進,試問如何向公眾交代。
律政司錯漏百出,身為部門之首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責無旁貸。鄭若驊必須以身作則,積極整頓部門內歪風,面對任何案件都不應拖延檢控,皆因案件愈拖得久,檢控成功率就愈低,屆時恐變相「放生」部分涉案人士,又如何談彰顯法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