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主管控國泰無理解僱 索償376萬

【本報訊】國泰航空又發生勞資糾紛,有空姐主管入稟勞資審裁處,指國泰不當地終止僱傭合約,並指遭國泰在沒有正當理由下解僱,追討今年九月直至退休年份二○三三年的薪金,以及精神損失賠償等,合共逾三百七十六萬元。審裁官要求國泰及空姐主管分別於十月十九日及十一月十九日遞交更多文件證供,下一次提訊於十二月十三日舉行。

被投訴種族歧視

勞審庭昨進行簡要提訊,案情指有同事投訴林彩明種族歧視,國泰於今年四月進行紀律聆訊,決定將林解僱,林其後提出上訴,國泰審核後維持決定。林指控國泰未有清楚交代否決其上訴的原因,而且國泰進行紀律聆訊時將她部分中文證供翻譯成英文,譯本與原本意思有出入,導致證供對其不利。國泰代表則稱已向林支付代通知金及長期服務金,因此不會再付額外款項。

林於庭外進一步解釋案情,她是空姐主管,空姐甲向她投訴另一位空姐乙涉種族歧視,空姐乙其後遭國泰解僱,但空姐甲仍覺林處理不當,並投訴林亦種族歧視。林認為國泰處理其解僱事件的程序不公,國泰代表曾對她說:「你想上訴咪上訴囉,我哋理唔理係一回事。」她要向工會求助及多番周旋,才獲得上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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