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電視劇由頭到尾都演得很好,但大結局「爛尾」,留下了一點遺憾。今次政府應對超強颱風山竹的吹襲,也有點像爛尾劇一樣留下了遺憾。天文台早已知道山竹風力強勁,於是政府提早警惕市民做好防風措施,及至風暴期間所有相關政府部門都嚴陣以待,適時作出疏散和救援,令香港可以於沒有人命傷亡之下安然度過,這些都不得不稱讚。可是,千算萬算還是棋差一着,風暴翌日大部分市民都以為一覺醒來便一切如常,出了門才發現原來公共交通近乎癱瘓,港鐵和巴士服務完全跟不上「落波」的速度,心急上班的市民惟有「爭的士」,而不想「被劏」的市民便在巴士站和港鐵站呆等。其實,只要安排妥當和訊息發布清晰,這種混亂情況是可以避免的。
由於風暴當日大部分市民都留在家中,市民對於各區道路情況掌握有限,最清楚的只有政府。政府當日應該有足夠時間去評估風暴對交通的影響,最重要是評估各主要道路的清理工作能否於翌日上班的繁忙時間之前完成。而從今次的破壞規模應於星期日晚上已知不能於翌日恢復正常。不過,政府沒有向公眾發布清楚的消息,大家一見天文台除下「十號波」便安然入睡。其實,特首於星期一作出「彈性上班」的公開呼籲也許要提早於星期日去做,這樣至少可以給予老闆和打工仔一個心理準備。
今次亦可以看出政府多少有點墨守成規,以往的颱風一般來說除下了「八號波」幾小時後公共交通便陸續回復正常,甚少出現如東鐵停駛這種「災難級」的後遺症。也就是說,政府似乎沒有預料今次的復原時間比過去長得多,沿用過去颱風的善後思維是不足夠的。政府表示今次情況特殊,但從善後工作方面大家似乎看不出有甚麼特殊。
其次,雖然特首作出了人性化的呼籲,但始終只是呼籲,沒有任何約束力。假如真的有員工今早因為交通狀況遲到而受到懲罰,這也是無可奈何。正因如此,我星期一早上便在街上看見「爭的士」的場面,僱員都不敢冒險,寧可支付高昂的交通費都堅持準時上班。對於非緊急公務員的上班安排有欠清晰,有指通知發出太遲,於事無補。總之,今次風災暴露出政府內部的溝通和協調有待改善。總之就是很多非緊急公務員還是一早上班了,私人公司都看政府怎樣做,既然非緊急公務員都要逼車上班,一般打工仔更沒有理由不上班了。
特首於周一所作出的彈性上班呼籲,勞工處的相關小冊子都有刊載,理論上僱主和僱員都應該知悉。但為何仍然出現星期一的混亂情況呢?現行關於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的法例,主要是考慮到僱員的安全問題;至於因為天災過後公共交通未恢復而不能上班,法例並沒有說明。正如特首所說,現在的做法就是僱主和僱員自己關起門來協調,政府不會多管。這樣做的好處是每一個行業、每一家公司都可以因應自己的實際情況而作出安排,短處就是對議價能力較低的僱員沒有任何保障。政府可以吸取今次的教訓,看看能否為以上的長處和短處之間作出更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