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清朝時候亦有尚書房,但達官貴人商討國家大事可能都以帝王意志為先。西方議會制度建基在共和國概念,人民當家作主,所以選出代議士在議會阻止當權者做壞事。
議會從來都是要說服別人,同時準備讓別人說服的場所。近年香港立法會不論是語言暴力還是行為暴力都違反這個重要的議會精神,但除了立法會議員需要有這種接受意見的胸襟,政府官員當然也要致力在議會裏說服議員和公眾接受政府的提案。
《東方日報》一向重視監察官員表現,最近就分析了問責官員在立法會的出席率和工作表現。不少問責官員在自己主政的立法會委員會出席率偏低,律政司長更敬陪末座,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卻可以在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有百分百的出席率,證明問責官員無論多麼繁忙,都能夠重視事務委員會,出席會議與議員交流,更透過會議直播與公眾溝通。
立法會要監察行政當局是基本法明文規定,加上公帑一分一毫也應由立法會批核,問責官員絕對要在立法會時刻爭取解釋政策,說服議員和公眾。
現在司局長表現差強人意,卻沒有監察制度,連審計署和申訴專員也不會主動調查,猶幸有傳媒發揮第四權,讓公眾了解官員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