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上:騰出時間 面對現實

港府於十年前擴大政治委任制度,除了司局長一層主要官員外,另增設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兩層,目的是更好爭取公眾及立法會對政策的支持,同時肩負起政治責任,免卻政治中立的公務員站在議會前線「受罪」,但十年時間過去,一批司局長及副局長似乎仍未拿捏好自身工作範疇。

據報過去一個立法年度,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立法會相關委員會的表現最差,只有兩成半出席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副局長陳浩濂的表現亦不忍卒睹,出席率同為三成,而他們缺席的會議則由局內多名公務員頂上。

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鄭若驊的出席率,因為不似政策局有正副局長,她身為守護法治第一人,理應盡可能直接於議會層面與議員交代,即使有下屬可以代行,但直接面對面溝通,與聽取下屬匯報的效果截然不同,這個道理淺顯易明,關鍵在於有關人士是否聽得入耳。

其實根據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對於高官的權責寫得清清楚楚,主要官員和副局長的職責包括代表政府出席立法會會議,其中一點更明確指出,主要官員和副局長須盡力確保騰出時間出席立法會會議,討論有關他們政策範疇的事宜。

因此,撇除眾高官到立法會解說工作是否到位的問題,單是出席率低於五成,或是齊集正副局長的政策局選擇卸責公務員代為現身委員會解說政策,以上情況不論有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實都是站不住腳,這只會令外界對政治委任制度手握更多批評質疑的「彈藥」。

毋庸置疑,在部分高官心目中,出席立法會是一件苦差,因為必然會遭到議員留難,包括政策被批評得體無完膚,更惡劣的情況是遭到人身攻擊,但凡此種種,都不是逃避的藉口,面皮太薄的官員從今日起必須面對現實,並學會真理愈辯愈明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