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後香港法治精神蕩然無存,司法體系不成規矩方圓,主因是問責官員避事,在其位不謀其政,一味hea做,懶得就懶,躲得一時得一時,其中「懶到出汁」嘅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乃其中之表率也。
根據本報統計立法會一七\一八年立法年度中各事務委員會的官員出席情況,發現上任逾一年的問責官員之中,多人出席率不足五成,其中鄭若驊表現最差,上任首半年在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出席率僅兩成半。而早前亦有資料顯示,鄭上任司長八個月已外訪六次,總日數二十四日,但落區探訪只有一次,重外輕內,對比強烈。有論者質疑她因住宅僭建醜聞而採取鴕鳥政策,避見議員。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律政司一直的做法是因應會議討論的議題內容,決定是否由律政司司長出席,或委派其他適合官員出席。老朽不禁要問:「一直的做法」就代表永遠正確?身為問責官員,際此多事之秋,不是更應該經常出席會議向議員解釋政策及接受質詢嗎?何況事務委員會每個月開會亦不過一至兩次,每次最多兩小時。
《申鑒》有這麼一段話:一曰承天,二曰正身,三曰任賢,四曰恤民,五曰明制,六曰立業。承天惟允,正身惟恒,任賢惟固,恤民惟勤,明制惟典,立業惟敦,是謂政體。所說的是順應自然規律、端正自身以身作則、任用賢德之人、體察民情、制訂合理的法律制度、成就國泰民安的事業。呢六樣嘢,鄭若驊有邊瓣做到?答案係冇!佢上任不足一個月,就把漢奸黎捐款四千多萬元予泛民主派議員或人士的案件「一筆勾銷」;而漢奸黎涉刑恐本報記者一案至今仍在hea拖!
最近外交部及北大人炮轟大學生播獨,顯示國家深感港獨形勢險峻,但對住遇事一味拖嘅鄭若驊,除了乾着急,一點辦法也沒有!所託非人,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