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涉嫌以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案,昨在高院續審。辯方傳召前理工大學電子及資訊工程系副教授李志光作供,並對早前作供的控方證人、政府化驗師黃冠雄博士所作的測試作出評論。李批評黃以肉眼觀測瑜伽球漏氣的方法無科學根據,又指黃測試涉案車輛會否漏氣的方法有漏洞,李稱根據他以同類車輛所做測試,該款車輛每分鐘可漏氣五十公升。
李志光供稱,據他以同類瑜伽球量度其最大體積約為一百公升,車尾箱體積為一百六十公升,李稱要把球放進車尾箱其體積最多只可為六十五公升,故必須要將球放氣。李認為,黃冠雄以壓縮空氣來測試瑜伽球漏氣情況並不合適,因一氧化碳密度比空氣少百分之二十,氮氣密度則與一氧化碳較近似,故他以氮氣來測試,經測試瑜伽球洩氣時會變成橢圓形,在自然漏氣下,三小時後該球仍會有廿公升氣體保留在內,不會完全扁塌。
李又批評,黃在車內燒香以測試涉案車輛有否氣體洩漏問題的實驗是毫無意義,因燒香所做出的煙霧粒子比一氧化碳大五萬倍,即使看不見燒香後有白煙漏出車,亦不代表車輛沒有任何氣體滲漏,氣體亦可在車底漏出,但燒香時煙霧只會向上飄,故測試無意義。李採用壓力氮氣測試及滅蟲煙霧彈去證明車輛會漏氣,結果發現每分鐘便有約五十公升氣體漏出車外。不過,李接納控方指他以市面的瑜伽球作測試時,並無量度過其物料及彈性等是否與涉案瑜伽球相同。
辯方亦傳召中文大學婦產科學系系主任梁德楊教授作供。梁指認識被告約十五年,並多次與被告合作處理高風險剖腹產子手術,他指被告是專業、技術好、十分可靠及盡責的麻醉科醫生;他又形容被告前衞,會引入先進療法且會精益求精研究改良現有技術。
現年五十三歲的被告許金山,被控於二○一五年五月廿二日謀殺其妻黃秀芬(四十七歲)及次女許儷玲(十六歲)。聆訊未完,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3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