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AV女優來港賣淫有價有市, 且運作模式成熟。為避開法律責任,香港中介和日本經理人幾乎毋須露面,由女優提供性服務後自行收取尾數,令警方難以搜證。但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即使賣淫過程隱秘,警方仍可透過「放蛇」行動搜集證據,女優、中介和經理人都有機會被起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日本女優以訪客身份來港從事商業活動,不論工作合法或受薪與否,已經涉嫌干犯《入境條例》的「違反逗留條件」,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兩年。而香港中介人和日本經理人視乎參與程度,有機會干犯《刑事罪行條例》中「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作性活動」、「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導致賣淫」或「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等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十四年。
陸承認若中介和經理人全程不現身、暗中抽佣,或談話時避開敏感字眼,舉證存在難度,但「唔講唔等於無做」。他指女優與陌生人進行性行為後收取巨額金錢,中介又提供酒店房號及抽佣等行為,仍會令法官相信其目的是賣淫和操控他人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