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不可以沒想法,不過只得想法而冇方法去執行,一樣聽失敗嘅咋。好似港府推出「四電一腦」計劃咁吖,概念係唔錯,只可惜要配套冇配套,要監管冇監管,搞到環保不成變擾民,問你點頂!
呢,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實施咗一個月,「效果」有目共睹,就係劣評如潮,民怨四起。所謂三日內上門回收舊電器,講就好聽,實際上要九日至做到,回收商仲涉嫌更改單據日期,出茅招嚟滿足三天內除舊嘅承諾;有銷售商就收咗顧客循環再造徵費,卻冇履行法定嘅除舊服務,仲叫消費者自行聯絡回收商;有啲就索性用減價、折扣優惠引誘消費者選擇自行處理舊電器,總之就各師各法,當環保署係無牙老虎,視法例如無物。
新制亂象叢生,其實一啲都唔出奇。查實計劃推出嗰陣已經引嚟種種質疑,環保署當時拍晒心口保證,話會透過巡查同執法,確保電器銷售商同埋回收商遵守服務承諾;就算唔少市民話回收商搞唔掂,環境局局長光頭星都一味死撐得得得,仲夠膽死話可以做到同日送舊迎新添。如今事實擺在眼前,有小型公司聯絡回收商收電器,竟然被告知要儲夠四件舊電器至會嚟收,又一次證明「港官靠得住,豬乸會上樹」。
喂,小市民屋企頂盡幾百呎,好話唔好聽轉個身都難,唔似得高官大宅或官邸閒閒哋幾千呎地方,仲有儲物室,可以等回收商九日後嚟除舊。小公司一樣咁慘,有幾多本錢可以一次過掟晒四件舊電器吖,咁嘅無理要求,即係叫人哋自己處理啫。
不過話又講番轉頭,回收商無法滿足三日內除舊嘅要求,原因未必係佢哋特別懶,而可能係根本做唔切。你知啦,全港七百幾萬人口,每日要更換嘅電器不知凡幾,偏偏港府淨係批出三張回收商牌照咁大把,仲要得其中一間提供上門回收服務,千手觀音都唔掂喇。官老爺無視現行配套應付唔到需要,已經抵鬧,更加抵閙嘅係處理另外嗰十一間回收商牌照申請大歎慢板,唔單止玩殘市民,直頭製造不公平競爭,兼夾有助長市場壟斷之嫌呀!
冇錯,環保係世界潮流,市民都樂觀其成,問題係,港產官僚人頭豬腦,最叻閉門造車,政策未考慮周全、未有配套之時就急急腳出籠,卒之效果適得其反,唔理係膠袋徵稅定垃圾徵費,最終唔係淪為搵銀項目,就係擾民之舉,吹脹!
所以話啫,港產官僚嘅腦筋思維仲停留喺咸豐年,比啲舊電器更加陳舊,唔先回收呢班廢柴官僚,環保實冇可能,香港實冇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