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苑是房委會可租可買計劃下第一期推出屋苑,六幢樓宇中,只有海寧閣於九九年發售,其餘均為出租公屋。居於海富苑多年的公屋居民譚先生向本報透露,近月由低層搬至中高層,一次偶然望窗發現對面海泰閣二樓一個平台設有公園,包括滑梯、鞦韆、攀爬架等兒童遊樂設施。他表示:「一開始見到時好開心,諗住帶埋小朋友去玩,但唔知點去,問房署竟然話唔開放,由法團管理,管理公司口頭答話係安全問題,唔會開。」
漠視居民需要 任由設施鋪塵
位置偏僻 憂慮噪音 無意開放
海富苑管業處指上述地點均屬業主立案法團管理,由於公園位置偏僻,加上沒有直接路可達,故落成以來未有開放,一旦開放擔心會有罪案發生,需要職員長期監察;至於平台花園則因為太近民居,開放會造成噪音等滋擾,管理上會出現困難,故未有計劃開放。
房屋署發言人指海富苑在批地時是以整個批地契約形式批出,根據海富苑大廈公契,有關的公用地方及設施是由海富苑業主立案法團管轄。法團於○一年四月三日成立,並委聘了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相關大廈公共地方的日常管理,包括保安、清潔及維修等工作。負責公屋部分的屋邨辦事處近日收到居民查詢會否開放該兒童遊樂場,由於該處屬海富苑公契授權法團的管轄範圍,屋邨辦事處代表會在法團管理委員會上反映居民意見。至於為何一直任由兒童遊樂場丟空,房署則未有回覆。
記者馮淑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