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居住證是第一步

內地給香港合資格的居民發居住證,使之部分地與內地居民看齊。香港一些政黨也要求內地提升現時回鄉證的規格,以使港人在內地生活、工作、旅遊有多種方便。

回歸後,一國兩制在香港體現的是兩制多於一國。作為中國公民,本應與內地居民大體相同,只有地方性的制度差別。可惜回歸初的政策有所偏差,着重於把香港與內地分開,美其名為維護香港的一制,實際變成為一制犧牲一國,香港回歸後並未感受到多少中國公民的平等待遇。或許正是這個政策偏差,使到回歸後長期沒有建立起中國公民的權利、身份與認同,導致香港一些人對內地的抗拒與疏離。

香港每天有四十萬人次來往內地,也有幾十萬人在內地工作與生活,兩地融合早已存在。港人身份的差別帶來不少不方便,也使港人難以感受到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實際上變成二等的中國公民,從任何角度看都不合情不合理。

居住證是第一步,回鄉證也應轉變為居住證,建立在地區差別外全國一致的公民權益的標準,或可再加上大灣區等個別地方政府給予香港居民的優待,特別是民政措施與當地居民一體化的待遇。這可確立香港居民的中國公民身份與認同,也可增強香港居民在大灣區的融合。

不過,香港不應無理要求,例如港人在內地免繳內地稅,只貪便宜不盡義務。至於一些遺忘國家、沒有回鄉證的港人,我們也不用理會。有外國護照者,當然也不應有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