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樓上吧因為租金較便宜,近年如雨後春筍般開業。但由於政府監管不力,樓上吧演變成罪惡溫床,近年更被揭發多間有牌或無牌樓上吧涉及買賣私煙、藏有武器、毒品交易、賣淫、聘黑工及違法供酒給非會員顧客等刑事罪行,部分酒吧的負責人與員工更疑有黑幫背景,衍生治安及衞生問題,情況令人擔憂。
樓上吧十分「旺場」,據報估計每間樓上吧每月的營業額近百萬元,以致同行爭相倣效,甚至出現未領取酒牌或會社酒牌的人士無牌經營。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任何人未領取酒牌在處所售賣酒類以供在該處所飲用,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市民於該處飲酒亦屬犯罪,或可被判罰款二千元。但由於營利豐厚,儘管警方已於過去三年加強各區的巡查行動,無牌樓上吧卻「冚完又開」。
例如,警方於一五年展開反黑行動,在中環利源西街一幢大廈的樓上吧進行搜查,共檢獲兩把西瓜刀、小量冰毒及一個冰壺,但該酒吧被掃蕩後不久便「重操故業」。一六年元朗工廈單位被用作無牌酒吧被警方「冚檔」,相隔三個月後又重開,可見檢控行動只是治標不治本。此外,領有酒牌的樓上吧亦出現類似的情況。
追源溯始,因現時酒吧的監管鬆弛,令酒吧烏煙瘴氣,正如法律界人士、前酒牌局主席黃國桐表示,如已領有酒牌的樓上吧干犯嚴重罪行,酒牌局可決定是否把涉事酒吧「釘牌」,惟何謂「嚴重罪行」,則沒有客觀的標準。
再者,據酒牌局的數據顯示,局方過往三年發出了三千三百個酒牌,但只有兩間酒吧因涉及毒品交易而被「釘牌」,數字不成比例,而針對無牌酒吧的法例,罰則亦未夠阻嚇力。
當局應立即就酒吧的牌照制度進行透徹的檢討,既然有權終止牌照,就應雷厲風行地執行,並加重無牌樓上吧的罰則。酒牌局也應積極考慮限制酒吧只可開設於地舖,以便監管。同時,執法部門需加緊上門巡查,嚴厲執法,及教育公眾切勿光顧無牌酒吧,以杜絕所有非法樓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