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最近向傳媒表示,由該會與北京大學合辦的普通法課程,今年沒有邀請他去參加結業禮,還拒絕了由他推薦的兩名大律師前去授課,指摘北大「蔑視法治」。
統籌有關課程的北大法學院教授強世功,回應傳媒時指出,今年沒有舉辦畢業典禮,不存在拒絕戴啟思等人到北京。的確,若沒有結業禮,戴指被拒赴京之說是有欠公允。
不管事情原委如何,有人卻有不同看法。有指戴啟思是次無緣踏足北大,原因之一是其政治立場,有立法會議員估計,戴被拒訪北大是與反對「一地兩檢」立場有關:「戴啟思的政治立場,他視一地兩檢是違憲同割地,這同國家憲法有牴觸。」戴啟思聞言,指自己未準備好成為政治家,還指「一地兩檢」聲明是公會發出,似乎想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但公會立場,主席怎會與之無關?
究竟是誰「蔑視法治」?高鐵「一地兩檢」的安排,本港和中央有關部門經過長達七年的討論,最終達成共識,滿足了《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一地兩檢」提供了具有憲制性地位、最高法律效力、不可挑戰的法律依據,但戴啟思卻多次抹黑「一地兩檢」,這才是不折不扣的「蔑視法治」。「一地兩檢」有利民生及本港整體利益、深化香港與內地的互利合作、助本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對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戴啟思抹黑「一地兩檢」,根本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