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硬銷自家App罰30萬 無綫申覆核

【本報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被指於去年在五個節目內,硬銷自家製的「大台網」(Big Big Channel)流動應用程式,早前遭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違反《電視廣告守則》內有關「間接宣傳」的條文,重罰三十萬元。無綫就事件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宣布通訊局的決定屬違憲,並要求撤銷有關決定。

入稟狀又指,無綫早前已就被指在頒獎典禮節目內宣傳炸雞,及在《東張西望》節目內宣傳「myTV SUPER」的兩宗被罰錢個案,申請司法覆核,該兩宗司法覆核已聆訊完畢,目前正等候法庭裁決。由於今次司法覆核的性質與爭拗理據與上述兩案相似,故無綫要求法庭下令暫緩本案法律程序,直至兩案有判決為止。

違規間接宣傳 歷來最高處分

申請人無綫於去年六月至十月期間,播放《Big Big小明星2017》、《Big Big Channel咁好玩》、《群星拱照Big Big Channel》、《Big Big Channel失驚無神賀中秋》及《東張西望》後,通訊局共收到三十七個投訴。通訊局今年六月裁定無綫違規,並作出歷來對違規間接宣傳的最高處分,罰款三十萬元。

案件編號:HCAL 178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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