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申改保釋條件被拒 罵官無賴 林子健遭逐離法庭

【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去年八月涉嫌訛稱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事後他被指「作古仔」,被控以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進行預審,定於明年一月四日開審,審訊預計六天。辯方之後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要求可讓林毋須再到警署報到,但遭裁判官拒絕;林得知申請被拒後,當庭喝罵裁判官「無賴」,裁判官即時將林驅趕離庭,但未有就被罵「無賴」一事繼續追究下去。

當值律師服務拒資助傳召專家

四十二歲被告林子健被控於去年八月十一日在瑪麗醫院內,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訛稱,林於同月十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被拐帶。辯方表示,控方證人列表上原本有逾一百八十人,但辯方不爭議控方將閉路電視片段呈堂,加上控辯同意將部分證人的書面供詞在庭上讀出便可,因此證人數目可望大幅減少。

惟辯方指,當值律師服務拒絕資助被告傳召海外專家來港作供,令辯方抗辯出現困難。據知,辯方擬傳召英國的病理學專家,就被告的傷勢,以回應控方專家的意見。

辯方並申請更改被告的保釋條件,讓他毋須逢周一到警署報到;但申請遭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否決,並問被告「明不明白?」被告起初回應「明啲唔明啲」,後來堅持「不明白」,並質疑為何有人被控更嚴重罪名,也只需每月向警方報到一次,他卻要每星期報到一次。吳官着被告向代表律師查問,被告反駁「關律師咩事?係你決定o架嘛!」更當庭喝罵吳官「都無賴嚟嘅!」吳官聽罷即時說「你再係咁,出去!」被告遂自行步出法庭。

案件編號:KCCC 255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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