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健身中心女職員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手法被捕。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健身中心女職員疑不當地向顧客推銷健身服務,被指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兩名涉案女子分別廿五歲及廿八歲,在一間位於銅鑼灣的健身中心工作。兩人曾經向一名顧客推銷其健身服務時,因施以不當影響,行為帶有威嚇性質,迫使該名顧客購買價值分別四萬七千二百八十元及一千六百元的健身會籍和私人教練課堂,海關經調查後昨採取拘捕行動。
被捕女子暫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 ,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若任何商戶如使用騷擾、威逼手段,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