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向律師行索償3億 陳振聰濫用程序需付訟費

【本報訊】因偽造龔如心遺囑而被判監十二年的陳振聰,目前仍在監獄服刑中。陳於二○一五年聲稱曾代表他接收稅務文件的高李葉律師行疏忽,導致他被稅局追收逾三億元稅款,陳事後興訟向該律師行民事索償逾三億元。高等法院去年指陳濫用司法程序,下令將陳的部分申索理據剔除,並要陳向律師行一方先付訟費,陳提出反對。有關爭議經聆訊後,高院法官昨下令陳要即時支付訟費,但未有透露金額。

原告陳振聰,被告高李葉律師行。被告一方早前向高院提出兩項申請:一、指陳振聰濫用司法程序為由,要求陳即時支付訟費,訟費應以懲罰性基準評核;二、就被告未能剔除陳所有申索理據一事,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許可申請遭拒

法官昨頒下書面判決,下令陳要即時支付訟費,但訟費毋須以懲罰性基準評核,惟法官同時駁回被告一方的上訴許可申請。

案件編號:HCA 59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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