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將設維護國安委員會 快過香港

【本報訊】澳門快過香港,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會),協助澳門特首就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決策。澳門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稱,澳門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尤其構建好符合相關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運作機制,而委員會每半年召開至少一次會議。

統籌維護國家主權工作等

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委員會將負責統籌及協調澳門特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並研究落實有關部署等;分析研判澳門特區涉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形勢,規劃有關工作並提出意見及建議,以及協助制訂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等。

草案公布滿30日起生效

草案建議自公布後滿三十日起生效,委員會由特首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委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警察總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等人;草案同時建議,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為委員會內部附屬的常設執行及輔助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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