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B女案 母獲保釋辦身後事

【本報訊】落馬洲一間村屋早前發生懷疑「餓死B女」慘劇,一名新手母親與丈夫爭吵後,為了讓自己冷靜,把三個月大的親生女嬰留在家中,自己與朋友一同前往內地,兩日後返港時發現女嬰倒斃家中。警方事後控告該名母親一項虐兒罪名,昨日押解她到沙田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一萬元保釋,讓她處理女兒的身後事,案件押後至九月七日轉往粉嶺法院再訊。女嬰的父親目前在逃,警方正尋找他,並會安排確認女嬰的死因。

女被告案發時前往內地

廿歲被告盧殷童,報稱是家庭主婦。控罪指,被告於八月廿一至廿三日,在落馬洲青山公路新田段東鎮圍住所,對三個月大的女嬰張嘉雯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故意導致、促致女嬰受虐待或忽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女嬰受不必要的健康損害。被告昨穿橫間連身裙和灰色針織外套上庭,期間她曾接過警員遞上的紙巾,用來抹眼和鼻。

控方庭上表示,警方在案件押後期間會繼續調查,包括尋找仍然在逃的被告丈夫、校對證物上的DNA、等候毒理學化驗,以確認女嬰的死因等。此外,警方亦會檢驗被告的手機,調查她和丈夫之間的聯絡紀錄。

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時透露,被告一家依靠每月一萬三千元的綜援維生。被告若獲准保釋,她可居於其父親的住所,而她也希望可以保釋,以便處理女兒的身後事。

裁判官引述控方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時曾前往內地,因此查問被告前往內地後去了何處。辯方則表示,被告因為與丈夫爭吵,遂和朋友前往內地,讓自己冷靜,但她並非居於內地。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保釋,但期間被告不可接觸在逃的丈夫,也不可以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STCC 338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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