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行街紙」留港的卅四歲巴基斯坦籍男子,去年五月寄居在朋友的劏房住所時,涉嫌企圖強姦五十九歲越南籍女鄰居,惟女事主極力反抗,巴漢事敗後自瀆至射精並離開,翌日在街頭被捕。涉案巴漢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巴籍被告Qasir Jahanger,被控於去年五月十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一大廈單位企圖強姦越南籍女子X。控方透露,X與丈夫均是居港尋求難民庇護的越南人,夫婦自一五年起在上述大廈租住劏房,住在他們隔鄰單位的則是兩名巴籍男子,該單位間中會有其他南亞裔人士到訪,被告是其中一名訪客。
控方指,案發當晚九時許,X丈夫離家外出散步,X穿着睡裙但沒戴胸圍,躺在家中床上休息。半小時後,X聽到有人敲門,以為丈夫回家,但開門只見被告默不作聲,X想關門但是被告大力推門而入。入屋後被告將門反鎖,自行脫去上衣及褲子,將內褲褪到膝蓋位置並露出陽具,又對X露齒而笑。X非常驚慌,站在床上躲避,但被告趨前捉住X的腳踝將X拉低。
X大叫示意被告離開,用中文威嚇被告,揚言其丈夫回來會斬死被告,被告用中文回應:「未驚過」。及後被告提起X雙腿到他肩膀,脫去X內褲,嘗試強吻X;但X極力反抗,用腳踢被告的肚,又不斷郁動身體,令被告無法將陽具插入其陰道,被告自瀆並射精在X身上後穿衣離開。當晚X將事件告訴丈夫,丈夫到被告的單位敲門理論,但無人應門,遂報警求助。
翌日下午,X與丈夫在區內重遇被告,再次通知警方,警方在街頭截停及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聲稱早認識X及其丈夫,他間中會到二人的單位閒聊,但X否認,指事前她已發現被告兩度在門前偷望她。控方指X事後曾沖涼,更將她身穿沾有被告精液的衣物拿去浸洗,但警方檢取單位內的床單進行DNA化驗,驗出屬於被告的精液。
案件編號:HCCC 42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