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胡漢清告《蘋果日報》誹謗

【本報訊】身兼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指,壹傳媒因與他持不同政見,針對他展開持續的行動,多年來出版了無數針對他及其家人的文章,而在短短十個月內,已先後出版了八篇誹謗他的文章,當中甚至有屬惡意虛假的報道。胡漢清昨入稟高院控告《蘋果日報》誹謗,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該報誹謗他,並下令該報刊登道歉啟事及賠償他損失等。

原告胡漢清,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據入稟狀指,被告透過《蘋果日報》於去年五月二十日、五月廿三日、五月廿四日、六月六日、六月九日、六月十五日及今年三月十七日出版了七篇誹謗胡的報道或文章,內容分別涉及胡對一地兩檢的法律分析、一件指稱曾在立法會大樓內發生的事、胡就港獨提出的觀點和意見,以及胡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剛獲委任時對鄭的評論等。胡認為該七篇文章構成持續和刻意的報道,旨在誹謗、詆毀胡,以及想令公眾嘲笑胡。

令原告被公眾鄙視和嘲笑

另外,被告透過《蘋果日報》於今年三月十二日刊出一篇文章,標題為「傳建制資深大狀申禁令阻區諾軒宣誓就職」。入稟狀指,該文章有誹謗胡的字句,可被理解為:胡同意代表親建制陣營行動,向高院緊急申請禁制令,阻止區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而胡已在專業上得到相應指示,開始草擬申請禁制令所需文件。

入稟狀指,上述誹謗字句屬虛假,是由被告惡意發出,目的是對胡的專業工作造成金錢上的損害。事實上,從無任何人接觸過胡,要求胡向高院緊急申請禁制令阻止區諾軒宣誓成為立法會議員;胡從無自任何律師收過此等指示;胡也從未着手草擬任何相關法律文件。今年三月十三日,胡於北京明確在記者面前否認被告的說法,但被告之後無嘗試更正。

入稟狀稱,被告針對胡的誹謗言詞,已令胡受到公眾厭惡、鄙視和嘲笑,更有政圈和法律界知名人士質疑胡的專業判斷和能力,胡也對此感苦惱和尷尬。因此,胡就被告對他作出誹謗和惡意失實報道而向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 195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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