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立會法律顧問酒駕罰款

【本報訊】立法會秘書處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李家潤,今年六月駕駛私家車至深水埗時,撞到一名年近七旬的輪椅漢。警員接報到場後為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證實超標,遂將他拘捕。涉案四十八歲被告李家潤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酒醉駕駛罪,他親自求情指自己案發後與警方充分合作,並且即時認罪,反映自己有悔意,希望可獲輕判。裁判官最終判他罰款五千元及停牌半年,並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報稱律師的被告李家潤,承認在今年六月九日於深水埗福榮街近桂林街交界醉酒駕駛,即每一百毫升呼氣中有廿四微克酒精,超過廿二微克的訂明限制。

控方案情指,事發晚上九時半,警方接報到場,調查被告疑在上址駕車撞到一名六十九歲輪椅漢的案件,並為被告作酒精呼氣測試,即時驗出其一百毫升呼氣中有三十六微克酒精,警員將被告拘捕帶署,並再安排被告作俗稱「大機」的正式呼氣測試,驗出其呼氣中含廿四微克酒精,仍超出廿二微克的訂明限制。

案件編號:KCCC 250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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